9月25日讯:9月的宜宾楼市可谓动作连连,而公积金方面新政也是不少。今天,我们就一起实打实地来看看这些“你可能没想到的公积金用法”。
全川推行异地贷款,宜宾:早已推行,手续复杂
据华西都市报9月24日消息,四川已全部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公积金实现异地贷款,无疑提高了公积金的流通性和利用率。
实际上,宜宾早已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只是尚需办理一些复杂手续。如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在宜宾买房,需本人是宜宾户口(或配偶有在宜宾公积金缴存记录)。除了到宜宾公积金中心填写必要的表格外,若为申请者未婚,则需有宜宾公积金缴存记录的“担保人”担保;若申请者已婚,且配偶有宜宾的公积金缴存记录,则无需担保人。
此外,若申请宜宾公积金贷款到异地购房,则需携带产权证明(商品房携带购房合同即可,二手房需携带过户后的房产证)到宜宾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公积金二套房首付2成新政落地,改善型住宅:与我无关
9月2日,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通知规定,已经结清贷款的职工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成;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则首付比例为3成,该政策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然而,首付2成的公积金贷款,却不是所有房源都能享受到的。
假设在宜宾购买一套80万的改善型住宅,首付2成后尚余64万使用公积金贷款,将超过双职工贷款上限50万。实际上,只要是总价超过62.5万都不能享受首付2成。从某种角度来说,公积金首付两层并不适宜于改善型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