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城市有不同的公积金政策,由于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商业贷款购买二套房,需要首付六成,利率至少1.1倍,首付高、利率也高。有网友咨询,如果以前有一套房,但是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算第二套吗?本期你问我答就为大家解答这一疑问。
网友:您好,我在武汉有一套商业贷款房子,还在还款中。另外有公积金贷款的一套房,现已卖出。如果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请问算是第几套房,首付多少,利率多少?
值班编辑:
(一)首套住房的认定: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无贷款信息记录,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登记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如果您是首次公积金贷款,满足首套房贷款条件。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一手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放宽至80%)
(二)二套房的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1、贷款申请人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2、贷款申请人或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贷款经办银行通过查询、面核等调查方式,确认贷款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根据您的情况,属于第二套公积金贷款买房。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