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讯:日前,本报对公积金扩大适用范围、扩大受益人群、调整贷款额度三大新政进行了解读。连日来,不少市民纷纷拨打本报热线******咨询相关问题。昨日,记者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对其中部分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来看看有没有您想问的问题吧。
用公积金交物业费
票据信息须与房产证信息相符
问:提取公积金交物业费可以交多少年?
答:支付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在间隔12个月以上可申请办理支付物业费提取,只限提取申请人家庭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只要是2015年(含)以后发生的物业费,可以一年提取一次,也可以多年累积提取一次,不设最高年限。
问:提取公积金交物业费是否必须由物业公司出具正规发票,还是缴费收据就行?
答:如实记载房屋坐落、缴费人信息和收费金额,并由物业公司加章的票据均被认可,但票据记载信息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信息须相符。
问:是否提取一次公积金就算购房行为一次?下次使用公积金会面临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提高等限制吗?
答:对住房套数的认定,以房管部门提供的贷款职工家庭名下现有住房套数为准,物业费可多次提取不受限制。
商业贷款改公积金贷款在我市暂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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