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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政策调整

2015-11-25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天津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年限最新政策2015 答:公积金最低首付可伟成,个人最高可贷60万,夫妻双方最高可贷80万,但需要对个人缴存比例、余额、征信等方面进行考核。<br />问:天津2014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答:二、将第十六条中“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作为第二款。 最高单人40万;家庭6万;有补充公积金增加10万。<br />

昨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做客天津新闻广播《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解答市民关心热点问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为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公积金购房的支持力度,目前本市已调整缴存余额倍数的政策,一是对于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由不高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提高到20倍;二是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由不得高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提高到15倍。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压缩贷款办理时限,提高了贷款办理效率。新的贷款流程将贷款总体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8个工作日主要包括:从借款人申请到贷款承办银行审核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4个工作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1个工作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划款(1个工作日)、贷款银行发放贷款(2个工作日)。借款人在带齐资料的前提下,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贷款承办银行办理网点一次性即可办理所有贷款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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