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积金贷款也就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是由城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运用房改资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含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交存人和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凡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并且目前仍在缴存公积金,才有资格申请。
1、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 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2、申请贷款时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4)同意使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5)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除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外,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2、30%以上的首付款凭据。
(公积金中心可根据部分房地产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评估报告书、房屋产权备案证明或其它相关资料等)
因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国家的政策性优惠利率,所以利率低,并且随着缴存公积金的人数不断增加,已成为个人住房贷款的首选。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期限为5年(含5年)以内的是4.77%;5年以上的是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