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在广西除南宁(六县六城区)外的其他地市工作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南宁市购置自住住房的,可向区直中心申请异地贷款。(原则上,非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的职工,区直中心可以管辖。)
具体哪几种情况可以向区直中心申请异地贷款呢?
例如,桂林市某通信公司职工张小姐,在桂林交公积金,未婚,但是她的户口在南宁市。张小姐如果要在南宁市买房,可以向区直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玉林市某供电公司职工王先生,在玉林交公积金,已婚。配偶在南宁市某公司工作,无公积金,王先生如在南宁市有意向购买商品房,可向区直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北海市某公司职工邓先生,在北海交有公积金,配偶梁小姐在南宁市某单位工作,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公积金,现夫妻双方购买商品房。梁小姐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额度不够。邓先生想向区直中心申请贷款,区直中心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