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当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后,可凭借相关资料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上年度账户内余额。
到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领取《绵阳市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然后将表拿回职工所在单位盖章(职工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上下两页)并填写职工个人信息。
根据职工的购房付款方式准备相应的资料【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社保查询】
一次性付款
(1)购房合同
1、房管局备案且签订日期在一年以内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或共同买受人的需提供亲属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人。
(2)房产证
1、房产证(填发日期在两年内)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或共同买受人的需提供亲属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人。
贷款方式
(1)公积金贷款
1、在贷款银行出具当前还贷证明(贷款余额),如职工已提取使用过公积金还贷款,则需要提供还款明细;
2、凭公积金借款合同在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出具《提前还款申请书》;公积金中心还款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或共同买受人的需提供亲属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人。
(2)商业贷款
1、贷款银行出具当前还贷证明(贷款余额),如职工已提取使用过公积金还贷款,则需要提供还款明细(银行提供);
2、贷款银行出具《提前还款申请书》;
3、提取配偶或共同买受人的需提供亲属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人。
职工根据购房付款方式提供相应的资料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审核,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夫妻双方有一方来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时,被委托人需持两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加盖指印和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委托书原件。
凭归集科审核后的《绵阳市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及第三步相应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科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一次性付款:可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本人的工行、建行的银行卡或开具转帐支票转入本人在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存款帐户;
2、偿还贷款:持转帐支票按规定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