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预计近期不会资金紧张
上周五,广州对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进一步放宽,只要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职工,并且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无论是单身人士还是已婚夫妻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房合同和发票都不需要提供了。这会否为广州公积金资金带来压力?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昨日解释,在广州实施贴息贷款、加大归集力度等之后,下一步广州公积金中心还将陆续拓宽公积金缴存的渠道,经过测算和评估,放宽租房提取后预计近期不会出现资金紧张的问题。
新政规定:“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夫妻双方名下无自有产权证明的,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这意味着,夫妻两人每月可以提取1200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昨日向南都记者详细解释了新政,连续缴存3个月公积金即可申请,曾经中断缴存也满足新政要求。
此外,新政规定“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起核算”。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解释,如果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公积金,在2016年1月1日开始申请,则可最多一次过提取13个月公积金也就是最多可以提取7800元。但如果是2015年1月1日之后才开始缴存公积金,那只能在这个月后开始计算。比如,今年5月才开始缴存,在2016年元旦后申请提取,最多只能提取9个月。
在提取额在600元及以下时,只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一份,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
但如果租金超出600元,需要提取600元以上的公积金,就只能按现行的政策执行了,租赁备案证明、租房发票等仍然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