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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解答公积金新政问答

2015-11-07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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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济南住房公积金新政后的支取问题。 答:济南 按照每年的还款支取,可以支取你上年还款金额包括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如你假设,你可以支取4000*12+18W,最多不能大于你账户余额和还款额,只要不是销户,支取金额都是精确到百位。假设你公积金账户有1234.56元,你最多可支取1200元。<br />问:请问济南实施了公积金新政后,怎么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是一样的,公积金贷30年商贷也得是30年。貌似不存在怎么划算的问题。 公积金还款1年后可以凭还款记录支取,支取金额不大于上一年的还款额。 支取出来的钱到你卡上,你自己支配。<br />问:济南公积金新政是不是只要涉及商贷就要首付30% 答:首付没有提及吧,主要是对最高限

济南解答公积金新政问答 济南解答公积金新政问答最近几天,济南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公积金一次性提取的管理细则,并对一次性提取做出了三年的限制。在政策出台后,济南市唯一的公积金服务大厅一下就“人满为患”,引发全市的公积金“提取潮”。在11日下午,济南市公积金中心公开的回应了备受市民质疑的这一项支取新政策,并就为何只有一个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使用情况等问题作出了解释。

疑问一:公积金提取为什么要设限?

回应:公积金本该是互助互惠,30个人存缴的钱够一个人贷款50万

公积金支取新政对一次性提取进行了限制。新政策出台后,有市民疑惑,为什么自己的钱怎么提取,不能自己说了算?也有人反思,存缴公积金的初衷是什么,怎么使用才能发挥最大效益?

对这些问题,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董宝珂解释说,对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做出限制,并非不让职工用自己的钱,而是考虑让公积金发挥更多效能。“公积金是优惠性购房贷款资金,低存低息、长期积累、互助互惠是公积金的特点。”董宝珂说,其实,职工通过公积金贷出来的款,都是用别人的钱凑的。

“每个职工的公积金账户的数目都在会限制范围内,虽然有的账户每月存缴的数额较多,但余额也远远赶不上房价,这就需要‘借用’别人的公积金。”董宝珂举例说,如果有的公积金账户有5万多元存款,按照政策可以贷款50万元,其中的45万元就是别人的公积金。董宝珂说,这45万元,需要近30个账户才能凑起来。

“但如果你贷到了款,又把自己账户里的余额都取走了,这对别人来说就不公平,互助互惠的原则就体现不出来了,对此不做限制,以后就会有人贷不出款。”董宝珂说,支取新政就是通过对一次性支取的限制,让公积金这个“雪球”滚大,并优先用于房贷,保证更多人能够贷到款。

疑问二:为啥只设一个服务大厅?

回应:设区市只能设一个服务大厅,人员编制受限

支取新政出台后,济南市公积金管理服务大厅内每天都挤满了人。有市民提出质疑,全济南市有多少公积金用户?受到新政策影响的能有多少?为什么不多设立几个服务大厅,以分流人群?

之所以爆发公积金“提取潮”,一个重要原因是济南市六区三县一市只有一个公积金管理服务大厅。对此,董宝珂回应说,按照国家规定,设区市只能有一个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且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来,人员编制一直为55人。

2002年,济南市存缴公积金的职工有40万左右,但到今年,这一数据已经涨到了100多万。而支取新政策出台后,有“公贷”且受影响的职工占总人数的20%,约为20多万人。

“如果能再增设4个办公点,或者每个区县都能设立办公大厅的话,肯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而且人手不够也是个问题。”董宝珂说,因为公积金中心的日常工作涉及程序审批,而审批工作只能由正式职工操作,所以尽管业务量突增,中心也不能让辅助职工直接参与公积金的审批。

疑问三:公积金存缴提取情况如何?

回应:存取保持平衡,略有结余

爆发“提取潮”后,有市民质疑,扎堆提取公积金时候会使得归集资金急剧下降,存缴和提取是否能够平衡?

针对市民的疑问,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建敏回应说,目前济南市每年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加上每年收回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和比每年每年放出的贷款和提取的额度要高一些,“公积金的存缴归集和支取基本平衡,而且略有结余”。目前济南有100多万公积金用户,随着近几年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公积金使用率也逐年上涨,截至今年,济南市公积金的使用率达到92%。“这里面包括了公积金用来支持保障房建设的部分。如果去掉项目贷款,资金的使用率在86%左右。”王建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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