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垫首付款?目前不具备条件
近日,有网友在惠州市网络问政论坛发帖表示,想买房首付不够,借不到钱只得放弃,何时才能动用住房公积金直接用来支付首付款。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目前惠州支取住房公积金仍需材料才可办理,但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分期付款首付,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办理备案后,可提取部分首付款,然后再支付给开发商后提供发票提取剩余的首付款金额。
杭州前年出台
公积金垫支首付政策
据了解,目前国内确实有不少城市已经开始实施直接用公积金来付首付的政策。2013年,杭州开始实施个人公积金可作为部分首付款,直接转给开发商。除新房外,经济适用房和二手房也可以这样操作。但因为操作程序繁多,政策实施到现在,直接用公积金作为买房首付的案例并不多见。
公积金垫支首付款
需要部门信息共享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期发票或全额发票等资料,目前惠州仍需这些材料齐全方可办理。但针对部分市民首付款不够的情况,中心建议,可跟开发商协商分期付款首付,在付款一部分后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及开具发票,并且到房产局办理备案等手续,申请提取部分公积金,然后再支付给开发商后提供发票提取剩余的金额。
该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直接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作首付的业务实施,需要在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前提下才可以操作,目前惠州尚不具备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