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现可以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获悉,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可以和深圳职工一样,在本市缴存公积金,并按照本市规定提取公积金和使用公积金贷款。
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印发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第十条规定,“外国人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工作地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该地区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转移手续。”
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是全球知名的“创客之城”,海外人才为深圳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给外国朋友创造更好的安居环境,现在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士,也可以在本市缴存和使用公积金。
外国人如何缴存和使用公积金?这位负责人介绍,外国人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护照原件,就可以按照本市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办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并与深圳缴存职工接受同样的公积金服务。
延伸知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10月,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10月,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1月,三部门发文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