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武汉长沙南昌四市公积金互认“落地”还要等等
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该中心房贷处已在就政策进行相关调研,将适时推出具体细则,元旦执行的可能性较小,市民还需等些时日。
合肥、武汉、长沙、南昌等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签署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四市公积金将异地互用,协议明年元旦起生效。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该中心房贷处已在就政策进行相关调研,将适时推出具体细则,元旦执行的可能性较小,市民还需等些时日。
据了解,去年7月1日以来,由于资金额度紧张,合肥市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制。今年9月1日,省住建厅发文,要求全省实行公积金异地互贷。目前,全省15个地市已不同程度执行,合肥则因为资金紧张这一原因没有执行。此次,四省会城市签署的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虽然已经生效,但“落地”执行还要等具体方案出台。
拓展
合肥公积金异地互认有条件 只限定在户籍所在地使用
元旦开始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四个城市之间公积金互认的新闻,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确实签订了互认协议”的消息,协议从元旦开始生效。但具体执行细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贷处正在起草,执行时间则看细则的规定。
细则中,主要内容将明确怎么确认外地公积金的缴存与贷款,确认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等。对于公积金异地使用,还会限定于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或提取。
记者了解到,公积金异地使用,还将合并计算两地的房产、贷款次数。比如,职工在武汉有一套房产,或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又想回户籍地合肥购房,则现有房产和贷款记录将合并计算,再贷款就算二套房,合并计算后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请异地贷款。
此外,四个城市之间还会建立住房公积金数据交互服务平台,确保信息互通。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贷款人在公积金缴存地开具相关证明,并签订协议后才能买房。因需要面签及办理手续需要涉及到身份证原件等重要证件,还是需要缴存者本人亲自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