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深圳公积金个人免缴通知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规定缴存,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免缴。因此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2014年度深圳公积金个人免缴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自2014年2月1日起,职工按照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即1808元领取工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
2、单位应当如实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隐瞒。
3、单位应当为职员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业务。
【相关链接】:深圳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办理流程
【问题回复】
一、我在深圳某工厂上班,厂里按月为我们缴存公积金,但我不想缴存公积金,可以申请免缴吗?具体怎么操作?
【回复】:可以申请免缴个人部分,但根据规定只有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人员方可申请。其办理流程比较简单,只要单位经办人持规定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柜台办理即可。
二、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按最低工资缴存公积金人员可以申请免缴公积金吗?单位也可以免缴吗?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现行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1808元,按照最低工资缴存公积金职员可以申请免缴公积金个人部分,但是单位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缴纳公积金,详情咨询0755-12329。
三、我们单位在宝安区,单位一同事不想缴存公积金,想申请免缴,不知需满足什么条件?如符合条件,免缴业务是个人办理还是单位办理?需备齐哪些资料?
【回复】:根据规定,深圳职工按照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即1808元领取工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免缴业务职工个人不能办理,必须由单位统一办理。贵单位经办人只需备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或恢复正常缴存比例申请清册》及专办员身份证件到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宝安办事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