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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公积金制度

2015-08-176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苏州园区公积金的缴纳标准 答:园区内公积金制度设A、B、C三类的综合社会保障计划 (1)A类综合保障计划:含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障等六类社会保障项目。 (2)B类综合保障计划:含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五类社会保障项目。...<br />问:现在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转移如何操作? 答: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转移流程: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br />

  本办法实施前,已进入园区规划区域的单位,应当自员工起薪之月起,按员工原工资总额,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相应数额的基金,并按本办法换算成相应的比例,计人员工各公积金专户。

  公积金的5%纳入社会统筹金,其余部分全部纳入员工个人帐户。

  在个人帐户中:

  (一)公积金的4%保留在养老专户中;

  (二)员工在35周岁以下(包括35周岁),公积金的8%保留在医疗专户中;在35周岁到45周岁(包括45周岁)之间,公积金的12%保留在医疗专户中;超过45周岁,公积金的l6%保留在医疗专户中;

  (三)其余部分保留在普通专户中

  管理中心对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额每年结息一次。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的利率,按不低于居民1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并参照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储蓄利率”作适当的调整。

  4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

  公积金的来源:

  (一)单位和员工缴纳的公积金;

  (二)公积金的利息收入;

  (三)依照本办法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四)单位和个人的捐款等。

  公积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企业除缴纳员工公积金外,还必须负担员工因工伤、职业病造成伤害的医疗和赔偿。

  员工养老专户的存款额,在未退休时,不能挪用,在退休时须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以保证员工退休后能按月领取基本生活开支,不足最低存款部分,由其普通专户或用本人现金和采取其他方式补足,用现金和其他方式补足公积金最低存款的金额,不列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基数。超过最低存款额的公积金部分,员工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

  员工医疗专户的存款额,由管理中心统一扣除规定的比例,参加园区员工大病医疗保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员工门诊看病支出,在规定可动用医疗专户存款的金额内,员工用现金支付相应的比例,细则另定;超过规定使用额部分,全部由员工用现金支付。

  员工退休时,医疗专户须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以保证退休后能支付基本医疗开支。

  员工养老专户、医疗专户在退休时须保留的最低存款,每年调整一次,由管理中心提出,征求公积金理事会的意见,报管委会批准。

  员工缴纳公积金3年后,其普通专户的存款,由个人申请,经管理中心批准,可允许其用于购买园区经济实用住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一)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退休者,在医疗、养老专户内留足最低存款的;

  (二)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以下,精神不健全或者身患绝症的;

  (三)出国定居并保证不以中方员工的身份再次进入园区工作的。

  普通专户的存款额,经个人申请,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可以补足医疗、养老专户的实际存款的差额。

  公积金必须在保证正常支付和安全的前提下增值营运,不得进行回收期长、风险大或投机性的投资。

  管理中心定期向管委会报告公积金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管理中心每年编制公积金基金征集、支付和增值营运的预算和决算,报管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接受园区财政审计部门、社会事业局和金融主管部门的监督。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