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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贷款新政实施 各地异地贷款有“条件”

2015-11-20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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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与这份通知几乎同时出台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使公积金异地贷款有了更加明确的操作方向,自此缴存职工可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了。

 作为一项陆续开始在全国实施的政策,需要地方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才能真正落实到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地方已经有了实施细则,但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甚至同一省份不同城市的具体规定也不尽相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前提”条件需要关注。
    记者了解到,新政策细则还没有这么快在东莞落地。目前东莞实施的政策仍然是今年年初出台的东莞住房公积金政策,即取消珠三角八市互贷,统一规定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且为东莞户籍的职工可在东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此东莞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认为,互贷城市不再限制地域,是为宽松;但在户籍限制上更为严格。该研究部相关人士表示,东莞制造业发达,外来务工人员众多,但是实际落户人口所占比例较小,公积金异地互贷增加户籍限制看似严苛,实际为配合新型城镇化下的户籍改革,吸引更多的人口落户东莞。
    有业内人士建议,如公积金异地贷款细则落地,希望将深圳也列入互贷范围,否则,互贷政策对东莞楼市的影响不大。瑞峰置业市场研究部李玲玲认为,东莞本地的公积金购房比例也不是太高,约占20%,从这方面来看,公积金政策的实施对整体市场影响不大。
    对于异地互贷,李玲玲介绍,东莞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实施了与珠三角八城互贷政策,直至今年年初取消八城互贷。据了解,八城包括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但是深圳并未列入互贷范围,就当时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互贷政策对市场虽然有一定的影响,但不是特别大。不过她也表示,随着地铁的开通,外地人口来莞置业增加,互贷政策实施落地,预计在未来影响会逐渐增大。
    而从市场来看,由于目前在东莞置业且有异地公积金的主要是深圳购房者,李玲玲表示,如果深圳未列入到互贷的范围,深圳的公积金在东莞使用不了,就会抑制很多置业东莞的需求。
    与东莞地区不同,一些城市已经将异地贷款的范围放宽至全国。比如,浙江省温州市近日出台的规定明确,在省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想在温州购房,可按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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