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这是继去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出台公积金房贷新政,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推进公积金异地房贷的细则,惠民利市,普遍叫好!然而,现实并非意愿。据笔者观察,公积金异地房贷目前乃至二三年内不少城市将是“叫好难叫座”,值得关注。
自从去年10月三部委联合发文要求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至目前,全国多数城市并没有启动。一线城市中仅北京也只是到今年9月15日才发文启动。即使少数城市去年试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额度也极小。经济发展较快的浙江省直到在今年9月起放开这一业务,但公积金异地房贷申请者不多。截至目前,温州、绍兴市已接到第一笔申请,但能否成功获批仍是未知数。
公积金异地贷款为何“叫好难叫座”?从现实遭遇的诸多尴尬中或许能探索到原由。
一是流程繁琐。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缴存和已贷款情况,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等。贷款人要与两个城市的公积金中心打交道,从咨询、递交材料、开证明、办贷款,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若两个城市之间协调不顺,申请人时间便等不起。另外,由于不同城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同,大城市缴存去小城市购房,往往不能按大城市缴存的比例贷款,而在小城市缴存去大城市贷款,公积金的额度又太少,挤不进异地贷款的门槛。如果加上组合贷款,且不说手续麻烦,更在于商贷部分利率上浮会高出纯商贷,不合算。
二是利益矛盾。公积金管理属于地方财政账户,异地贷款担心动了自己的奶酪,存有顾虑。加上人才通常从三四线城市向一二线城市流动,而在一二线城市购房的愿望比在原地购房强烈,异地贷款使资金流向一二线城市,影响公积金管理而产生的利息及其他投资性收入。有些城市的公积金是用来支持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棚改房的开发贷款,地方政府不希望自己的资金被别的城市使用。
相信大家读完这篇文章以后,大家多少了解了些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惊喜了大部分外地打工人群虽然公积金异地贷款在很多方面存在操作的困难性,但最终还是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