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深公积金贷款利率全线下调
近日,央行宣布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随即产生一连串骨牌效应,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北上广深等多地先后发布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下调的通知。
11月22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调整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1年~5年(含5年)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下调0.25%至3.75%;5年~30年(含5年)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5%下调0.25%至4.25%。
规定指出,2014年11月22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4年11月22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4年11月22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广州、深圳、上海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于11月24日发布公告作出同样调整。
据不完全统计,天津、沈阳、西安、武汉、青岛、长沙、昆明、济南、郑州等地,亦悉数下调。
以一笔30年期、本金为90万元、按等额本息法计算的公积金贷款为例,利率调整后月供可减少约130元,总利息可少还约4.7万元;贷款50万元的,月供可减少约73元,总利息可少还约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