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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迎来一场“硬仗”

2012-05-17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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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改革是为了前期个人账户扭曲走向名义账户的校正。《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近日颁布,引来众议。其一,有人质疑是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领取的养老金会减少吗;其二,质疑灵活就业者参保的操作性

近日颁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下称《决定》),其中引起广泛注意的一条是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自11月消息透露以来,引起了轩然大波,疑问与不安四起,改革之后我们领取的养老金会减少吗?缴费的负担会增加吗?

我们的养老金改少了吗?

“如此关系国计民生的政策出台,既没有通过听证,也无专家论证,难免在出台前后疑惑和误解丛生。”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了政策修改过程中的缺陷,“但是,个人账户规模从11%降为8%,并不意味着今后养老金额减少了。”

杨燕绥认为,第一,制度经由多方面调整。不仅是11%降为8%,而且社会统筹账户的基础养老金支付比例也相应提高,由原制度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20%,到如今上不封顶,可根据个人缴费年限而定,缴费每满1年增加1%。第二,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方式加入了个人指数化缴费工资因素。如此一来,个人缴费的基数加大,基础养老金的实际额相应提高。原制度将基础养老金的实际额统一为当地平均工资,对于高工资者来说缺乏公平,如今改为当地平均工资加上个人指数化缴费工资,两者衡量,高工资者养老金总额有所提高。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王智勇博士说,新制度使得企业缴纳资金相当于从左口袋进入了右口袋,最终仍然会用于发放基本养老金,故并不意味着以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会减少。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副主任王玉玫强调判断减少与否需因人而异。《决定》既调整了个人账户也调整了统筹账户,无法断定养老金一定会降低。此次改革鼓励多缴多得,引入了个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的基数越大,缴费年限短者,退休后的养老金较之以往将有所降低;缴费年限稍长者将有所增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系副主任庹国柱却持不同意见,从理论上探讨,养老金发放水平的确降低了。《决定》之前,养老金数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10年的计发月数);《决定》之后,计发月数根据平均余命而定,若平均余命为15年,分母即为180。分母加大,而且分子也从11%调整为8%,自然相对数额减少。他建议,应当通过不断强化企业年金、以税收优惠促进和提倡个人年金来弥补减少额,以备不时之需。

做实个人账户是一场硬仗

截至今年6月份,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已达7600亿元,怵目惊心的数字惊起警觉,做实个人账户已是燃眉之急,这也是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但注定是一场艰难的硬仗。

王智勇认为,空账形成的原因与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未能做实有着密切的联系。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各地就没有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统账结合”方式操作,而是实行了“混账管理”。此外,提前退休也是加大空账的原因之一。王玉玫补充说,原制度在1997年执行前即陆陆续续有大量的退休者,此群体相当于无个人账户。空账日积月累,政府终将不堪重负。

杨燕绥指出,如此之大的空账,一是由于当初建立个人账户时的含糊,名曰老龄化储蓄,实则为解决当时大量养老金发放问题;二是产权不清,明确了个人账户由个人继承转移,但是政府挪用时并无法律约束。此次改革是为了前期个人账户扭曲走向名义账户的校正。

杨燕绥说,做实个人账户与空账运行风险同存。随着人口走向老龄化,空账的最大隐患是政府的财政危机和低效率管理的成本;做实则需要担忧养老金的经办机构有无能力获得高于平均的回报率,有无道德风险和管理不善。前后皆有荆棘,杨燕绥认为,“在两者之间权衡,选择做实个人账户是一大进步。做实的益处是产权明晰化,无法挪用,关键是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专业的个人养老金的经办机构和信息披露,将风险降至最低以求受益最大化。”

虽是一场硬仗,也不乏胜券。王智勇认为,基础养老金月缴标准由月平均工资的20%调整为30%,意味着未来社保基金有了更加充裕的资金来源。提前退休也是企业改革过程中的暂时现象,此外,大量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得以纳入,扩大了资金来源。综合观之,空账问题会逐步解决。

庹国柱指出,改革后个人账户的账务下降,在11%之下缺口是7600亿,降至8%后,显而易见填实空账所需资金总数减少了,为做实硬仗雪中送了炭。

质疑灵活就业者参保的操作性

《决定》中明确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杨燕绥指出,此次改革提到灵活就业人员是对前期社保制度参保身份刚性的突破。但是,灵活就业人员界定不清,现在把这个混沌概念引进来的操作性有待商榷。“对于参保群体划分只能有三类,公务员、雇员、自雇人,灵活就业人员具体属于哪一类,就应当按照这类的标准参加所在单位的正规制度,不应当独立划分。因为其不是一个独立群体,只是一种就业方式。各种就业皆可灵活,应当尽快消灭规范就业和非规范就业之间的鸿沟。”

庹国柱也认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从思路上无可厚非,但不具有可操作性。全国制度不统一,各地不能转移是横在灵活就业人员享有社保权益面前的障碍。

王玉玫指出,此次改革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硬性规定哪些人参保,管理具有挑战性。现今只是允许参保,操作相对容易。若制度运行成功,公务员可能会逐渐进入。发展的总趋势应当是不同类型人员的养老制度逐步走向统一,两种制度操作必然带来繁琐与不便。

对于制度的不足,王玉玫说,实际操作规范需要再加细化。个人账户发放中,计发月数需视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而定,而非原制度中简单的120。由于缺乏统一规范,各地操作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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