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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制度反思

2012-02-22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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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0年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让人人享有公平的社会保障)》的报告指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实际收益率不足2%,而2005年以来的加权通货膨胀率却2.22%。这说明养老保险基金不仅未能按制度初衷实现保值增值,反而处于缩水状态,过低的个人账户收益事实上产生了逆向激励。

统账结合模式,借鉴了德国模式的现收现付模式和智利的基金积累模式,是制度上的创新。因为两者各有其优劣,而我们的目标是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互补其劣。着眼于未来,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都是最优选择,传统的现收现付模式遭遇到人口老龄化时便出现了制度危机,而完全积累制忽视了保险的互助共济功能,没有再分配功能,属于典型的自养保障。因此,我们应该确信这条道路的正确性。

但是,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特别是做“实”个人账户以来,伴随着个人账户基金额的壮大,保值增值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现有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进行改革,养老金个人账户制在中国的实践与引入个人账户制的初衷出现了很大的偏差。我们现在应该及时纠正偏差,那就需要对出现的问题加以解决。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向做出努力: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分离

也就是说,将个人账户部分交予专门的基金运营公司,或者由专门的保险公司来操作。我国现行的是由社保机构来负责,且主要途径是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而投资回报与风险往往是正相关的,这也就决定了个人账户基金的低回报性。由于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强制储蓄型,因此,它的性质与商业化运营的养老保险有很大的共性。而且,寿险公司的精算水平更科学化、专业化。我们没有理由相信在投资上,政府会比专门的投资机构更专业。因此,笔者认为,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给商业寿险公司会更好。且在保监会设立专门的监督监察机构,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将基金的收益率与保险公司的利润率相挂钩,确保收益率。这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来说,也是莫大的好处,庞大的基金运作会壮大他们的资金水平,会大大增加他们的实力,对于完善我国的基本市场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放宽基金的投资渠道

我们借鉴引入个人账户制,是源于新加坡和智利模式的成功,特别是在基金的投资回报率上,两个国家的投资回报率很可观。但是,鉴于我国目前的情况,资本市场还处于完善阶段,因此风险较大。所以我国对于养老金个人账户基金要求具有很高的安全性,这使得基金绝大部分的流向是银行存款和国债,在安全性很高的要求下,收益率自然大打折扣。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笔者认为,应当进一步放宽基金的投资渠道,增大参与资本市场的比例,如允许一定比例的基金进入股市。只有这样,才会在较高的安全性下换回较好的收益率,防止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贬值风险,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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