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怎么取出钱来?
1、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领取基本养老金,是我们缴纳养老保险的根本目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的,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没有达到15年的,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到达到15年为止。所以从这个角度分析,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社保里的钱,可以作为养老金,按月取出来使用。
2、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本人不愿意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可以退保。个别人员,由于参加养老保险时年龄偏大,缴费时间过短,加之经济负担重,继续缴纳比较困难;有的人因为缴纳了一段时间的养老保险后,因为出国定居等情形,不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出现这种情况时,出国定居的人员,可以办理退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无法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也可以退保。但是在办理退保时,只能退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统筹部分是无法退回的;医疗保险统筹部分也无法退回,但是已经打入个人社保卡里钱,是可以继续在药店买药消费的。
3、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死亡的。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死亡后,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和资金利息,是可以全部由法定的继承人来继承领取退回部分资金,医疗保险个人社保卡里的资金可以继续使用,但不能取现。此外,还可以办理丧葬费、精神抚慰金手续的办理。
二、社保卡中的余额有哪些?
职工医保保费由员工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其中员工只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用。所以涉及到社保卡中的余额的只有缴纳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费用。
不管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都会进入个人账户,公司交的基本都会进入统筹账户。不过部分地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会按比例划分到个人账户中,不同地区划分比例不同,但基本上都和缴费年限或实际年龄有关,以北京地区为例:
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账户;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账户;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账户;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