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
会员发生下列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余额:
1. 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留足养老和医疗所需的最低存款额;
2.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3. 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会员发生下列情况,在按规定的标准扣除社会统筹基金后,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余额:
1. 出国定居;
2. 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
会员2006年7月1日起缴存的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的扣除比例为:参加A计划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5%;B计划为13%;C计划为11%(均含已入账的社会统筹基金部分);2006年7月1日前缴存的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的扣除比例分别为:12%、10%和8%。
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领取失业救济金后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的,已领取的失业救济金款额应在其个人帐户存款余额中扣除。
会员因故死亡,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
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
会员(申请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或《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
“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会员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
会员或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公积金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积金会员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表J1)或《园区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表J2)(会员死亡提供)一式二份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
属“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出国定居”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园区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一份
属“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退出工作(劳动)岗位证明原件
属“会员死亡”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会员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继承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继承人与死亡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