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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究制订扩展个人账户用途的具体政策

2015-08-0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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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保局在答复中坦言,目前基本医保制度对重大疾病的保障程度确实不足以解决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由于重大疾病治疗过程中往往需要大量使用非医保药品以及诊疗项目,参保人需要实际负担的医疗费仍比较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果个人账户累计结余额超过2000元,可以根据个人意愿,为自己或者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去年,大连市实施的这一新政,被认为是将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的一项试点。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市政协委员肖星也提出了关于在上海试点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险的建议,日前市人保部门在答复时表示,目前基本医保制度对重大疾病的保障程度确实不足以解决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上海目前正在研究制订扩展个人账户用途的具体政策,其中包括使用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险的可行性。

  最近两年,不仅是大连,包括苏州、中山等城市,都相继出台了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投保商业健康保险的管理办法。肖星建议,上海也可以启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合作计划”,由政府和险企合作,允许医保参保人利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险。可以根据个人账户历年结余的实际情况划分几个档次,每个不同的档次可以用于购买商业健康险的金额不同。医保资金购买商业健康险的险种由政府指定保险公司销量较好的重大疾病类产品,或由对接该政府项目的保险公司开发重疾类新产品。

  市人保局在答复中坦言,目前基本医保制度对重大疾病的保障程度确实不足以解决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由于重大疾病治疗过程中往往需要大量使用非医保药品以及诊疗项目,参保人需要实际负担的医疗费仍比较重。

  市人保局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上海的医疗保障体系也面临着新问题和新挑战,尤其是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险,需要顶层设计,分步推进。为此,市医改办已经启动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课题研究,其中就有推动商业健康险发展的内容。

  目前上海的补充保险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政府背景或政府出资的补充保险制度,以报销医保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为主要特点,如总工会补助保障制度覆盖50%的在职职工和97%的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覆盖全体公务员;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覆盖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市民互助帮困计划覆盖支内退休回沪职工。第二层次是形式多样的商业保险计划,保障范围覆盖部分医保以外的自费药品、自费材料、高端服务等。

  人保部门表示,今后将根据两个层次补充保险制度的不同特点分别进行完善:对于政府背景或政府出资的补充保险制度,重点是完善经办管理,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对于商业保险制度,重点是将其纳入医保体系整体设计,留出发展空间,引导其重点发展包括罕见病、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在内的高端医疗补充保险。对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改革,部分省市已就扩大个人账户用途作了试点,主要有替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新农合个人缴费、支付预防接种费用、支付医保范围以外的药品及诊疗项目等,上海目前正在研究制订扩展个人账户用途的具体政策,其中包括使用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险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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