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的有序流动和利用效率对数据要素配置优化至关重要。特别是在跨境数字贸易活动中,高效且安全的跨境数据传输制度已成为推动数字贸易新秩序的基础。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网络安全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等数据出境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在“面”上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在“点”上,北京、广东等地纷纷先行先试探索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管理变革。
北京是中国最具数字经济竞争力的城市之一,在数字创新要素和数字融合应用方面保持领先地位。数据显示,2023年北京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18766.7亿元,同比增长8.5%,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2.9%。与上海、深圳等位列城市数字经济竞争力的第一梯队。这与北京近年在促进数字跨境流动方面,形成多个“首个”“率先”的先行先试成果和经验密不可分。自《数字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实施以来,北京市积极响应,率先开通首个地方申报受理咨询专线,网信、经信、商务等部门联动,主动靠前服务,推动国家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项目在京率先落地,率先完成全国首家企业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2021年,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落地,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公共数据专用授权运营管理实践。以“数字贸易港”为平台,北京在数据跨境流动、数字产品安全检测与认证、贸易数字化等领域不断寻找国际合作机会。
2023年10月,以北京“信链贸”为技术支撑,北京与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共同推动完成中新首个全环节、分布式、全程可视化追踪的贸易数字化实单试点。在此基础上,双方还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已升级成为中新副总理级双边合作会议重要成果之一,形成了以企业间项目合作促进国际交流的良好示范。2023年7月,北京正式发布《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在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完善数据跨境监管机制方面,北京将走得更快。根据意见,在促进数据跨境流动方面,北京将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通国际规则和数据技术标准的制定,重点推动企业开展数据跨境流通业务合作。对于企业关注的完善数据跨境监管机制方面,北京将推进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落地实施,持续推进“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等工作,分类分级推动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通。
不只北京,在数据跨境流动探索上,广东也一直走在前列。在政策法规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强调,探索有利于信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的政策举措;《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提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有序流通,支持广州南沙(粤港澳)数据要素合作试验区、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开展跨境数据流通的审查、评估、监管等工作;《“数字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以数据流动带动要素市场化,实现湾区发展“要素通”,探索推行数据跨境流通“白名单”制度,支持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内部数据跨境流动试点等。
2023年12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实施指引》应运而生,以实践创新为路径,为湾区产业发展赋能。数据跨境流动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启了新范式:出境数量放宽、个保评估简化,部分敏感个人信息不设具体要求,为保险、金融、医疗等行业带来诸多利好,吸引有需求的企业到大湾区设分支机构。事实上,促进数据跨境流动也是推动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措施。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各市正抢先布局数字经济新赛道,例如,广州提出率先打造粤港澳数字要素流通试验田,深圳则被赋予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出境)安全管理试点的任务,湾区城市在跨境数据流通交易等方面持续出新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