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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晋城对城镇居民201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2015-10-1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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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中晋城对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也将继续统一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此次调整对象包括成年居民,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成年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成年残疾人等。
(新一站保险网)8月31日讯:昨日,记者从晋城市人社局获悉,晋城近日对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晋城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具体调整标准为: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在校学生以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成年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成年残疾人 (I、II级残疾)、6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在校学生以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中的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I、II级残疾)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2016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也将继续统一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居民个人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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