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经信委、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皖政【2013】5号文件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89号),以及市人社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铜人社【2013】31号文件有关政策的通知》(铜人社【2015】41号)精神,为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普惠制岗位补贴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享受对象
凡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并承诺一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企业,可申报岗位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皖人社秘【2012】114号文件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及铜人社【2011】439号文规定享受稳定就业补贴与本通知规定的岗位补贴间择一申请,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
原则上按照企业2014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比例确定补贴金额,一次性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三、岗位补贴的申报和审批
参保企业应于2015年9月3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申请岗位补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财政局复核。企业申请岗位补贴应附以下资料:
(一) 企业概况及近年来经营状况;
(二) 岗位补贴申请报告;
(三) 岗位补贴申请表;
(四) 不裁员承诺书;
(五) 上一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凭证;
(六) 2014、2015年度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花名册。
另外,符合稳定就业补贴和转岗技能培训补贴申请的企业,应于2015年10月至11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申请,申报材料见铜人社【2011】439号文。
四、管理和监督
市人社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加强对岗位补贴资金申请、审批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岗位补贴专款专用。受补企业应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13】256号确定的原则,建立享受岗位补贴企业违反不裁员承诺时补贴资金追回机制,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以上补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们的生活压力,同时建议大家想要减轻生活压力可以及时缴纳当地的社保,以便可以享有社保的福利待遇。同时为了了增添生活的保障,大家也可以购买些商业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