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5月11日讯:中国保监会产险监管部主任刘峰11日表示,2016年6月底,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将推广到全国其他18个省市。其中,截至4月29日,甘肃已经上线。
2015年6月1日,国内商业车险改革试点黑龙江、山东、重庆、广西、陕西、青岛等6个地区正式启动。2016年1月1日,改革试点推广到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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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11日在上发表演讲时介绍,目前看,首先,改革试点地区车险业务保持平稳增长。一季度,全国车险保费同比增速为12.10%,第一批试点地区增速为11.30%,第二批试点地区增速为12.10%,非试点地区增速为12.30%。
其次,改革试点地区车险经营效益明显改善。试点地区今年一季度车险综合成本率相比去年同期出现下降。第一批试点地区一季度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18%,去年同期为95.50%;第二批试点地区一季度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4.37%,去年同期为96.03%。
第三,改革试点地区大中型公司市场份额稳中有降。前十大公司市场份额占比从2014年的86.4%降至85.6%。
第四,改革试点地区市场延续高强度的竞争态势。2016年一季度,第一批试点地区综合费用率同比增长3.84%、第一批试点地区综合费用率增4.12%,非试点地区综合费用率增5.19%。综合赔付率方面,第一批试点地区同比增5.19%,第二批试点地区增5.78%,非试点地区增1.87%。
刘峰表示,试点费率改革方案相比改革前费率方案进一步优化,费用竞争的空间进一步压缩。但试点地区签单保费距离客观成本仍有一定距离,当前阶段费率水平与风险不完全匹配。从长期看,动态调整纯风险报废,逐步赋予公司更大的定价自主权,费率和风险将更匹配。到时,将根本上解决完全依靠费用竞争的问题。
刘峰最后表示,保监会目前做了深化改革的系列工作安排。产品上,丰富示范产品体系,适时推出全面型,基本型产品;完善商业车险创新型产品形成机制,适时开展创新产品评估,逐步形成以示范条款为主体,以创新型条款为补充的多层次产品体系。
定价上,适时、适度扩大两个自主定价系数的浮动范围,不断提升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同时,完善车型定价机制,进一步细化车型分类,使车型系数与实际风险成本更加匹配。
监管上,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联动机制和费率回溯分析调查机制,坚决维护平稳市场秩序,坚决守住行业风险底线。
改革推进上,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充分尊重各地区竞争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资源禀赋差异,分地区分步骤循序渐进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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