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海燕任职合众人寿合规负责人获批

2012-02-160次浏览
小新客服
2008年7月1日,曾海燕任职合众人寿合规负责人获批。

保监法规〔2008〕846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曾海燕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合保发〔2008〕188号)收悉。经审查,曾海燕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及其适用通知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