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法规〔2008〕1057号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保险〔2008〕34号)收悉。经审查,张亚南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及其适用通知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
您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影响正常浏览和使用!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
您也可以扫码下载新一站保险App随时随地选保险
- 扫码下载新一站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