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财会〔2009〕514号
各有关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我会核准叶非等14人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现通知如下:
一、核准叶非担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核准何绍铭担任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三、核准王仕永担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四、核准吴达川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五、核准顾强担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六、核准郭庆胜担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七、核准朱仁栋担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八、核准彭吉海担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九、核准吕胜担任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十、核准王宏担任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十一、核准林金太担任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十二、核准孙勇担任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十三、核准许毅飞担任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十四、核准俞宁担任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