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财会〔2009〕346号
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培英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君寿保发〔2008〕7号)收悉。经审查,同意李培英担任你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您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影响正常浏览和使用!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
您也可以扫码下载新一站保险App随时随地选保险
- 扫码下载新一站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