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财会〔2011〕321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曾松早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人寿〔2010〕281号)收悉。经审查,曾松早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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