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财会〔2009〕691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紫保发〔2009〕3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何怀安担任你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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