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财会〔2011〕963号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陈基华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太保〔2011〕18号)收悉。经审查,陈基华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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