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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社局:职工工伤保险津贴将再次上调

2018-01-18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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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相关的政策保障也在不断完善,近日安阳市人社局再次对当地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伤残津贴等再次得到提高,据了解,这已经是安阳市连续13年来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对人民生活有重要保障作用。

新一站保险网11月22日讯,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增发金额将在12月底前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据悉,这是我市连续第十三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调整2017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此次调整人员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2016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整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

据介绍,本次调整继续坚持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调整金额,其中一级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月最高增加180元,最低增加13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增加8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增加100元;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根据安阳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进行核定。

“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调整费用由现发放资金渠道支付,并将于2017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该工作人员介绍。

安阳市对工伤保险待遇不断上调,对广大职工的生活和工作均有着重要保障作用,同时也将促进职工工作的信心,为当地的就业起到一定作用,受到职工的认可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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