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乐相伴定期寿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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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 | 保额 | 说明 |
身故保险金 | 24289元 |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见9.6)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您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于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1)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与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见9.7)的较大者;(2)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