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大病无忧重大疾病保险(B)
保险期限 至被保险人70周岁
发行机构 光大永明人寿
产品分类 普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 18至55
缴费方式 年缴、趸缴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初次患有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身故,或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高残保险金: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身体高度残疾,或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高度残疾,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险费返还: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初次患有约定的重大疾病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复效时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且未发生任何保险金给付,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附加服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忘记交费时可用保单现金价值净额自动垫交保险费。 保险单借款:可向公司申请借款,借款上限是保单现金价值净额的80%。
保险示例
投保示例孙先生,30岁,公司职员,购买了10万元保额的大病无忧重大疾病B,分20年交付保险费。孙先生每年交纳3821元,即只需每天省下10.47元就可获得以下保障: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孙先生在70周岁前身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他可获得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孙先生在70周岁前身故,家人可以获得1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 高残保险金: 若孙先生在70周岁前身体高度残疾,他可获得10万元的高残保险金。
保险费返还: 若孙先生在投保后180天内身患约定的重大疾病,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度残疾,家人可以获得所交保险费的无息返还。
满期保险金: 若孙先生在70周岁前未发生任何保险事故且在70周岁时仍生存,他可获得10万元的满期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