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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寿安康两全险作为一款保险产品计划,保险责任从必选到可选的内容还是很多的,这里就主险平安福寿安康两全保险的条款内容来说。
福寿安康两全险的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金:
关于满期生存金是有保险期限息息相关的,如果是保障到80岁,那么等到保险期限届满,没有出险的话,将会获得128%的已交保费作为满期生存金,如果是保障到100岁,就是可以获得150%的已交保费作为满期生存金。
2.身故保险金:
如果是在60岁之前身故,那么赔付的是110%的已交保费和基本保额的较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在60岁之后不幸身故的话,是根据保险期限决定是128%还是150%的已交保费与基本保额的较大者作为身故保险金。
福寿安康两全险的责任免除内容:
如果是因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等情况下导致被保险人出险,那么保险公司不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终止,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福寿安康两全险的保险费支付:
其实关于保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在投保时已经约定好,但是在保单上也是有注明的,如果是分期支付保险费用的,那么在支付首期保险费之后,就按照保费约定的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费。
宽限期:
就是到期没有支付保费的话,那么从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开始后的60天内就是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还是有效的,但是最好在此期间补交齐全,因为宽限期后,仍未支付保险费,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