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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保险金 长城附加和康重大疾病保险

2015-09-19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长城附加康顺重大疾病保险 可以保哪50种大病 答:朋友,见图: <br />问:我55岁买了泰康健康人生C款两全保险和泰康附加健康... 答:首先保险没有合不合适,你买的这个还是可以的,就是保障的疾病种类少了,只有30来种,福享安康就不一样,保障的话是45种,虽然保障到80周岁,不过到那时候可128%退钱回去,也还不错。<br />问:我买的那个健康福享重大疾病保险费,怎么是850不是... 答:你当是签合同时的单子呢<br />

产品名称 长城附加和康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期限 10年

发行机构 长城人寿保险

产品分类 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 --至55

缴费方式 一次性交费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投保后身故,我们按投保后已交本附加险保险费(无息)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2.等待期 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含),被保险人发生核心重大疾病或普通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您已交本附加险保险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如 果在等待期后发生核心重大疾病或普通重大疾病,我们按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3.核心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生存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发生核心重大疾病(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前已患有的有关疾病或症状除外),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向核心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核心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4.普通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发生普通重大疾病(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日前已患有的有关疾病或症状除外),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普通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普通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