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城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投保规则
长城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保障期限只有10年,是款短期重疾险,消费者每年缴纳其保费,连续缴费10年。
它的最小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最高投保年龄为65周岁,覆盖年龄范围较为广泛,青少年、婴儿、中老人人群均可投保。
另外,长城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对于投保的保额有一定的限制:
(1)保额为5000元的整数倍;
(2)0-17周岁人群投保,累计最高保额为10万元;
(3)18-40周岁投保,累计最高保额为30万元(A类)/20万元(B类、C类);
(4)41-65周岁投保,累计最高保额为20万元(A类)/10万元(B类、C类);
(5)最低保额为10000元;
(6)在续保的时候保额不可以高于投保时的保额,但是消费者可以降低保额。
二、长城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保什么?
长城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提供了50种重大疾病、身故保障以及高度残疾保障3项责任。
当被保人初次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确诊15天后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100%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本附加合同终止。
当被保人身故或高度残疾时,保险公司将给付100%基本保额作为身故保险或高度残疾保险金。
这款产品对于身故或高度残疾的赔付没有按照“18岁前赔保费,18岁后赔保额”的方式来进行理赔,这对于未成年人群来说,增大了保障力度,提高了未成年的身价保障。
另外,如果被保人发生的高度残疾情形与重疾中所包含的疾病种类重复的话,保险公司将只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不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如果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人在本附加合同保障期届满后60天内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会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会在给付保险金的时候扣除消费者欠交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