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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分红险应以保障为目的

2011-10-255次浏览
小新客服
分红险作为一种保险,其最主要的功能是保障,它具有储蓄功能附带投资功能的业务,其优点是安全性好,除能获得一定收益外,还能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并附带保险保障功能,所以很多人仅此就将分红险作为银行储蓄来买,那购买分红险必须避免哪些误区呢?

分红险作为一种保险,其最主要的功能是保障。投保人购买分红险时,不应过度关注其储蓄性、分红性等,而应该充分考虑其保障功能,购买分红险主要有以下几点误区。

将分红险当储蓄存款来买

在分红险的销售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听一些保险营销员说,分红险是储蓄型保险,有的则直接称之为一种银行储蓄,将分红险称之为储蓄型保险并不为过,它具有储蓄功能附带投资功能的业务,其优点是安全性好,除能获得一定收益外,还能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并附带保险保障功能,但仅此就将分红险作为银行储蓄来买,或当成储蓄存款的替代品,则是错误的。

在流动性方面,储蓄存款可随时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到期前提取也只是损失一部分利息。分红险则不同,其前期费用非常高,如果在犹豫期结束后,保险到期前提取,会损失较大一部分本金,不到期退保,保险公司只按现金价值退款,流动性比较差。比如某保险公司推出的分红险40岁起交,趸交,每份1万元,5年期。交费第一年现金价值仅9460元,这是投保一年内退保投保人能拿回的全部现金,该保险第3年的现金价值才达到10020元,即到第3年这份保单才开始保本。许多分红险的期限比较长,且多为期交型,要求在未来几年甚至十几年内每年都要续费,对投保人持续交费能力要求较高。在选择分红险时,不能将分红险当成储蓄存款,特别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该笔资金可能有用途,或未来收入不稳定,存在难以续保可能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把红利与储蓄利率作比较

在我国,储蓄存款利率由央行统一规定,所有银行机构均按此执行,不同存款人在不同金融机构办理同一期限和金额的存款,在到期时所得到的利息是相同的,但于分红险却完全不是这样。尽管分红险在投资收益上设有最低保证利率(目前我国规定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不超过年复利2.5%),但其分红是不确定的。根据有关规定,保险公司须将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保单持有人,随着盈余增加和时间累积,从理论上讲,红利收益应比较可观。但分红险的分红其实并不确定,与保险公司的投资经营及每张分红保单的保险金额、投保人年龄、性别和保险期间甚至分红方式等因素都密切相关。

通常分红险的分红主要来自于死差、费差、利差3部分,有的公司分红产品盈余只来自于利差和死差,即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定价时的预定利率的部分,以及实际死亡理赔金额低于定价时预定死亡给付成本的部分。如果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强,分红水平就高;反之,分红水平就可能差一些。同时,银行存款利息是以本金为计算基础的,而保险公司计算分红险金额时,是基于扣掉保险公司收取的保单费用(用于支付保险公司运营开支、保险代理人佣金等)后的保单责任准备金计算分红收益,而不是用所交的全部保费作为计算分红收益的基数。极端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没有盈余甚至亏损,红利有可能为零。一些保险公司在宣传资料上也会有所提示,如某公司的一份分红险宣传材料的“提示与说明”中即有这样的内容:“红利金额是不保证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把历史业绩视同未来收益

许多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在销售分红险时,都会以某款分红险的历史业绩为例,向投保人推荐。事实上,分红险是投资型保险,其收益就是不确定的。分红险的总体收益中,除了最低保证利率是确定的以外,其分红与保险公司的投资经营及每张分红保单的金额、投保人年龄、性别和保险期间甚至分红方式等因素密切有关。在购买分红险的过程中,过度关注其历史业绩,甚至是受市场影响在较短一段时间内较高的分红水平,来预示所发售产品的高分红率,无疑是错误的购买行为。

把演示红利等同于保证红利

许多保险公司在推出新的分红险时,都会分低、中、高档等层次,分别演示该款产品的未来可能实现的红利水平。如某分红险产品到第一年末时,按低、中、高档3个层次的累积红利分别为99元、165元和230.9元,而到第5年时,则分别为550.64元、917.62元和1284.48元。而事实上这些红利都是不确定的,最终分红如何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这种假设不能视为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正如该产品的宣传材料上所注明的那样:“红利分配分别按低、中、高3种情况进行假设,不作为未来红利分配的保证,累积红利的累积利率设为3%,是假设值,实际水平可能高或低于表中所列数字。”保监会曾发布相关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在分红险产品说明书封面显著位置,用比正文至少大一号的黑体字提示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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