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疾控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的指导意见》,旨在到2030年建成多点触发、反应快速、科学高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提高新发突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的灵敏性和准确性,使疫情早期发现、科学研判和及时预警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传染病监测预警被视为防范和化解传染病疫情风险、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指导意见明确了健全监测预警体制机制的总体要求,包括完善传染病监测、疫情风险评估、预警、疫情报告和信息公布制度,明确各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分工,以及健全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等。
在开展多渠道传染病监测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拓展传染病监测渠道的具体措施,如巩固优化疫情报告管理系统、拓展临床症候群监测网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网络、宿主动物和环境相关风险因素监测网络、全球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等8类传染病监测渠道。
根据国家疾控局发布的政策解读,下一步,国家疾控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加强宣传解读、人员培训、组织实施,督促各地认真推动指导意见各项措施逐步贯彻落实,以提升我国疫情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