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二代”是中国完全自主研制的金融监管体系,符合中国国情,达到国际保险监管的前沿水平。与“偿一代”相比,“偿二代”从过去以规模为导向进行监管升级到以风险为导向进行监管的模式,体现了风险监管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包容性的特点。
首先,“偿二代”将更加科学地计量风险和防范风险。“偿二代”既有对风险的定量监管,也有对风险管理能力的定性监管,还将二者直接挂钩。通过采集最近20年我国保险行业和金融市场的实际数据,采用随机模型方法,计量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并经过行业反复测试校准,更准确更精细地评估保险公司的风险。
“偿二代”还将定期评估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定性评估结果直接反映到资本要求中,对风险管理能力差的公司提高资本要求,对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公司降低资本要求,督促保险公司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通过经济激励机制更科学更有效地防范风险。
其次,“偿二代”将更加公平地对待市场主体。其将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作为主要监管维度,实现了“风险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监管。无论大公司还是小公司、新公司还是老公司、中资公司还是外资公司、国有公司还是民营公司、境内公司还是境外公司,都是平等的风险承担者和风险管理者,保监会将以同一把风险标尺进行衡量和监管,公平对待不同市场主体的创新。此外,“偿二代”强化了市场约束机制,提高了保险公司经营的透明度,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将主动披露偿付能力相关信息。
最后,“偿二代”将对未来创新发展更具包容性。我国保险市场是新兴市场,与欧美等成熟保险市场相比,市场发展更快,创新空间更大,风险特征的变化也更快,监管体系应该与时俱进,包容和适应未来市场的变化。“偿二代”以风险为监管标尺,不对保险公司的具体产品、服务和模式设定限制,为保险创新留出最大的空间。而且,“偿二代”采用了全球金融监管通行的“三支柱”框架,框架内各类风险计量和风险管理能力评估采用模块化设计,构建了一个富有弹性的制度平台,能够在保持整体框架稳定的同时,根据市场发展和金融创新,不断更新模块和完善标准,及时反映风险变化,有效管好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