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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现状及车险风险控制监管过程

2014-01-2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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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保险业,车险以占财产险公司业务70%左右的比重,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但是,2006年以来,产险市场己连续三年出现行业性承保亏损,08年承保亏损更是高达125亿元,综合成本率达I06.7%。2009年上半年车险赔款支出也呈同比增长之势,在总赔款支出中占比高达73.79%,其...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现状及车险风险控制监管过程

1、车险市场集中度趋于稳定,寡头垄断竞争格局

形成截至2008年,全国共有47家财产保险公司(其中,中资31家、外资16家),比2000年底增加了32家。市场主体不断扩张,势必造成市场集中度下降。前3家产险公司(中国人保、中国太保和中国平安)的市场份额之和由2001年的95.42%下降到2008年的63.86%,8年中减少了31.56个百分点、年均下降5.86%。其中,2003-2006年为下降较快的阶段,4年中市场集中度减少了22.1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9.97。这4年正是全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时期,CR3市场集中度受到了较大影响,下降较为明显。然而,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CR3市场集中度基本持平,这意味着近两年三大财险公司的市场集中度变化趋缓,寡头垄断竞争格局基本形成。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前我国车险市场呈现出了集中度趋于稳定、寡头垄断竞争格局显现的新特点。这种市场结构的变化符合演化经济学的观点,是产业发展的客观趋势。演化经济学认为,从长期来看产业内企业规模的分布近似于帕累托分布(Parctodistributions),即第一阵营中少数几家大企业占据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而若干小企业则分割余下的小部分市场。

2、承保周期明显,车险理性竞争逐步回归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结果,我国车险表现出了典型的承保周期特征,周期长度为6.04年。这一周期与美国及亚洲其他儿个国家和地区的机动车辆保险所表现出的波动性十分接近(如美国5.9年、日本7.35年、新加坡7.7年、中国台湾5.5年)。这一承保周期特征可以在我国车险改革历程中得到印证,从2001年车险费率改革试点算起,至2006年进入调整阶段,时间上刚好是6年。承保周期的显现,表明了保险供求关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趋向良性互动发展。在车险市场费率市场化中,车险市场竞争经历了“恶性竞争”、“价格战”,目前正逐步趋于理性。以深圳车险市场为例,2004年和2005年随着市场主体骤增,竞争非常激烈,2005年除,市场三大主休(人保、太保和平保)之外的中小产险公司车险费率低至0.24,然而2006年以来这些中小产险公司的费率逐步回归理性,与市场平均费率基本持平。

3、车险盈利能力偏弱,效益较差.

2006年至2008年,国内车险保费收入以同比以29.10%,34.00%,16.63%的比例高速增长,2009年行业车险保费突破2000亿元。在我国保险业,车险以占财产险公司业务70%左右的比重,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但是,2006年以来,产险市场己连续三年出现行业性承保亏损,08年承保亏损更是高达125亿元,综合成本率达I06.7%。2009年上半年车险赔款支出也呈同比增长之势,在总赔款支出中占比高达73.79%,其中,交强险赔款支出同比增加117.78%。以交强险为例,2009年6月29日,保监会发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开办以来的第二份“盈亏报告”。列示了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1.56亿辆次,保险责任已到期的保费1045.9亿元。两年半累计承保亏损37.4亿元,考虑投资收益44.3亿元,结余合计为6.9亿元。

目前,尽管车险费率有所回升,但是由于市场化进程中费率下降幅度过大,车险费率仍然偏离了益亏平衡点,承保亏损成为行业性现象。从2008年三大公司的中报来看,产险公司承保业务均出现亏损。车险盈利能力偏弱,效益较差。

国内及保险行业内部控制及内部风险控制监管历程

我国内部控制及内部风险控制监管历程

2004年以来,国资委、证监会、财政部等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指引,规范企业风险管理。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召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发布会,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主要包括总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和附则等七个部分,其中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基本借鉴了coso报告的理论研究成果,即以五要素为框架,适当体现了“企业风险管理一整体框架”中提出的八要素理念。

保险行业内部控制及内部风险控制监管历程

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包括的很多内容、分类监管监测的很多指标针对的主要风险和问题都与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建设体系是否完善有效(包括设计是否有效和执行是否有效)相关。保险行业从1999年起,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法律法规。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2007年4月颁发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该《指引》是关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第一部指导性文件,对保险公司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核心是指导保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提高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具有指导意义。《指引》指出,保险公司应当识别和评估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主要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风险控制包括明确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制定风险解决方案和方案的组织实施等内容。同时,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可以选择风险规避、降低、转移或者自留等风险管理工具,确保把风险控制在风险限额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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