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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的风险管理该如何实施

2012-03-171次浏览
小新客服
在我国,保险业的风险管理十分重要,保险公司可以从四个方面来提升管理能力,明确目标,制度措施,整合资源,营造环境。详情见下文。

近来,保险业风险管理成为保险界产、学、研、政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事实上,保险业风险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保险界关注的重点话题。首先,为推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能力,保监会相继出台了多个相关法规。从1999年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到2007年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再到2010年的《寿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导意见》等,这些法规体现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最新要求,旨在推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建设。其次,为积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经验,保监会于2006年开始组织编撰《中国风险管理报告》,并使该项工作制度化,累计发行5期。

尽管我国保险业在风险管理领域取得了不少进展,但随着我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承保风险覆盖面日益扩大,风险结构和特征不断呈现新变化,这对保险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升保险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能力,保险公司可以从明确目标、制度措施、整合资源、营造环境四个方面提升其风险管理的能力。

一是明确目标,即把握保险服务方向,明确风险管理目标。一方面,保险公司经营的核心是提供风险管理服务,提供保险服务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产品设计与开发时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保险服务的方向;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其所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要有足够的认识,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和所承担风险的限额,把风险服务、风险限额以及盈利水平有效的结合起来。

二是制定措施,即把握风险变化规律,制定风险管理措施。一方面,保险公司根据所承担的内外部风险特征,在事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预警体系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预防风险。在事中进行内部控制上严格执行业务、财务授权授信管理制度,使横向有岗位分工制约、纵向有分级审批监督,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在风险应对时,在充分利用传统风险管理技术(风险分类、选择性承保、准备金、再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等)的基础上,加强风险管理技术的创新。在事后进行动态监查调整,防止风险再次发生并积累风险管理经验。另一方面,加强风险监督,构建风险管理三道防线,通过业务部门自评、风险管理部门专评、审计部门审评三个层次,全方位审视保险公司风险,确保风险限额在容许的范围内,使公司安全性与盈利性统一。这样,保险公司将在风险的整个变化周期中把握风险发生发展规律,从而从风险源上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三是整合资源,即构建独立合作的风险管理框架,整合风险管理多种资源。一方面,构建决策机构委员会、执行机构各具体业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风险管理部门,三者相互独立,防止由于利益相关而相互包庇,导致风险管理措施失效;另一方面,在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与协调、相互合作。决策机构委员会指导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工作;风险管理部门协助业务部门分析业务中潜在的风险并提供防范和应对的措施;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为委员会决策提供依据。这样三位一体的独立和合作的风险管理框架将有效整合风险管理多种资源,大大提高企业风险管理的效率、透明度和执行力。

四是营造环境,即统筹兼顾,营造风险管理环境。一方面,提高风险管理文化和风险管理意识,使公司员工对风险的感性认识转换为理性的实践行动中来,以推动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形成统一的风险管理语言,完善风险沟通渠道,以促进风险管理更加系统、规范和高效。

通过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努力构建企业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结合的风险防范体系,将对推动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和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均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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