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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朋友是看过后叹声气就完事

2012-08-094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关于家庭成员投保的问题 答:您好,你和你老婆的保险,建议先买一些定期寿险,附加必要的重疾项目,再添加一些住院医疗险,若还考虑养老,可以将这些定期寿险选择成一些有储蓄分红功能的险种。至于孩子,可以考虑这样的组合:一份卡式的少儿保险卡+一份专属的教育金保障,前...<br />问:出租型房屋保险如何投保 答:出租型房屋买保险适合选择家财险,每年花上不到几十元或几百元购买份出租型家财险,不仅保障了自己的财产,也避免了与租客之间的纠纷,是非常划算的选择。 险公司近年来也逐渐丰富产品销售渠道。除了家财险送到家,投保人还可以通过互联网投保,...<br />

打开各大网站,关于家中值钱物品被盗的新闻不在少数。每次有类似的新闻发布后,一些朋友是看过后叹声气就完事,而有些朋友则不是,他们会从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件,吸取自己的教训。居住在西红门的市民朱先生,前不久看到电视上播出的一则房屋被盗新闻后,就立即前往保险公司实体店,投保了西红门房屋保险。他觉得,虽然在过去,自家没有发生过被盗,但这不能够保证以后的每一天里,家中都不会有不速之客出没。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买一份保险更为放心。

据了解,朱先生是西红门某小区新入住的居民,以前是在乡下开小型超市的,由于为人处事相当好,深受周边市民的尊敬,所以超市的生意日益红火。考虑到儿子上学的方便,朱先生便拿出所有积蓄,在西红门买了一处房屋。经过一段时间的装修后,全家人便搬家入住,成为西红门的新市民。那么是怎样的新闻,让朱先生想到要去买西红门房屋保险呢?

原来,新闻主人公是一位年龄与朱先生相仿的孟先生。某天,孟先生下班回家后,发现家中被盗,立即拨打了110报案。事后,孟先生认为这次被盗,是由于其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保义务,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趁。接下来的打官司中,物业公司称自己与孟先生只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关系,而并非财产保管服务合同关系。所以,于法于据,物业公司都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就是从这件事情中,朱先生买西红门房屋保险的意识明显加强了。他认为,如果上文中的孟先生,能够提前买一份房屋保险,那么在发生被盗后,就算物业公司不予赔偿,保险公司也会挺身而出,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从而支付给孟先生一笔赔偿金的,就不需要独自承受这被盗之痛了。

最后笔者需说明的是,大家若是想享受西红门房屋保险带来的保障,其实也可以进入新一站保险网,投保家庭财产险。这款产品可以带给房屋、室内财产、家人安全的多方保障,像火灾、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可以申请理赔;家庭成员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残疾、烧烫伤,也同样可以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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