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一则《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包括降低首付比例、缩短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等措施。
根据通知内容,深圳取消了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转让限制,只要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即可上市交易。个人住房转让的增值税征免年限也由5年调整为2年。
此外,深圳还对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调整为15%和20%。对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以适用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通知中还提到了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的内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一些特定区域,如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等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而在一些特定区域购买住房时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最后,深圳还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价格备案流程进行了优化,项目销售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另有约定时则按照原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