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公告,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存量房贷重新约定加点幅度,促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也发布了《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明确商业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再开展一次批量调整,将利率较高的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
专家认为,存量房贷利率下降有利于借款人进一步降低房贷利率支出,提升居民消费意愿,也有助于稳定购房者预期,提振信心。公告调整优化的主要内容包括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等。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批量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将降至约LPR-30BP,略低于今年前8个月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水平。有机构测算,以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该房贷利率从4.4%降至3.55%,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约5600元。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批量调整完成后,预计存量房贷利率下降将减少银行利息收入约1500亿元,但新老房贷利差收窄后,提前还贷会明显减少,有利于银行稳定贷款规模,提高贷款质量。考虑到中国人民银行此前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和政策利率,预计带动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下行,也节省了银行负债成本,提升银行可持续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