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出台,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充作用的指导意见正悄然改变着这一现状。京华时报记者采访了解到,自去年底开始,陆续有保险公司推出新型健康险保险产品,包括太平洋保险[微博]、泰康保险、安联人寿等保险公司均调整了防癌险投保的年龄限制,将投保年龄放宽至75岁。
有统计数据显示,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可能性高达72%,目前我国每死亡5人,即有1人死于癌症。世卫组织数据显示,2020年前全球癌症发病率还将增加50%。癌症不仅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也往往使患者及其家庭“因癌致贫”。受制于昂贵的治疗费用及医保报销比例、范围限制,很多癌症患者视经济条件来制订治疗方案,甚至半途放弃治疗。
记者注意到,基于承保风险以及赔付率等考虑,此前防癌险产品投保年龄多限制在50岁以内,而随着保险公司直接竞争激烈程度的提升,保险产品开始变得多元化,除了增加一些服务上的创新,更是在产品设计上狠下功夫。
作为转嫁风险、弥补医保保障不足的金融工具,中国保监会曾多次强调,要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在医改中发挥更大作用,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的结合途径,大力发展各种商业补充保险。
不过,有保险专家表示,如果是针对老年人的癌症保险产品,和传统的健康保险产品或有不同的性质,当投保人需要外观清洁和赔偿条款时,了解“可扣除条款”。此外,癌症风险和期限人寿保险和人寿保险是不同的,如果保险死亡不是因为癌症,不退还保费,具体索赔需要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