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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保险公司推出新健康险 防癌险投保年龄提至75岁

2015-08-07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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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出台,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充作用的指导意见正悄然改变着这一现状。自去年底开始,陆续有保险公司推出新型健康险保险产品,包括太平洋保险、泰康保险、安联人寿等保险公司均调整了防癌险投保的年龄限制,将投保年龄放宽至75岁。
一直以来,老年人在投保健康类保险时都备受困扰,市面上不少重疾险、防癌险商品都限定50岁以下的人才能购买,超过这个年龄的投保者则被拒之门外。
随着保险业新“国十条”的出台,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充作用的指导意见正悄然改变着这一现状。自去年底开始,陆续有保险公司推出新型健康险保险产品,包括太平洋保险、泰康保险、安联人寿等保险公司均调整了防癌险投保的年龄限制,将投保年龄放宽至75岁。
有统计数据显示,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可能性高达72%,目前我国每死亡5人,即有1人死于癌症。世卫组织数据显示,2020年前全球癌症发病率还将增加 50%。癌症不仅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也往往使患者及其家庭“因癌致贫”。受制于昂贵的治疗费用及医保报销比例、范围限制,很多癌症患者视经济条件来制订治疗方案,甚至半途放弃治疗。
基于承保风险以及赔付率等考虑,此前防癌险产品投保年龄多限制在50岁以内,而随着保险公司直接竞争激烈程度的提升,保险产品开始变得多元化,除了增加一些服务上的创新,更是在产品设计上狠下功夫。
作为转嫁风险、弥补医保保障不足的金融工具,中国保监会曾多次强调,要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在医改中发挥更大作用,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的结合途径,大力发展各种商业补充保险。
不过,也有保险专家表示,如果是针对老年人的防癌险产品,其与传统的健康险产品或有着本质不同,投保时需要看清理赔条款,了解“免赔条款”的内容。此外,防癌险与定期寿险和终身险不同,若被保险人身故并非因为癌症,则不返还保费,具体理赔需要视保险合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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