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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更需保险保障

2012-08-30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重大疾病损失对于个人和家庭的财务稳定性影响最大。一般性医疗费用保险产品只报销比较低额的医疗费用,因为疾病带来的非报销项目和其他经济损失则得不到补偿。因此,投保重大疾病保险,能够较好地解决重大疾病发生后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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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艺人因为癌症而过世,使得民众对于癌症相当恐慌,尤其是癌症高额的医疗费用,更会造成罹患者的负担。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既可在患病时减轻经济负担、解除后顾之忧,又能为抵御疾病增添信心。专家提醒,健康险中需认清防癌险保险责任。

癌症已经成为现代都市人所面对的“头号杀手”。根据卫生部统计报告显示,在疾病死亡原因的前十位中,癌症以近28%的占比高居榜首;同时,国内每年新增的癌症病例达到220万。现代人在工作、生活习惯,以及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下,极容易成为癌症侵袭的对象。

而根据保险公司的理赔分析报告,在重大疾病中癌症的赔付比率高达90%。保险公司针对癌症“发病死亡率高、治疗费用高、牵连费用高”的特点,适时推出防癌险。从某种意义上说,防癌险即为特定理赔范围的重疾险,只不过保险公司发现其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把它单列出来而已。

由于防癌险其实也是重疾险的一种,对于有意向投保防癌险的客户而言,需要注意其保险责任和观察期的设置。以中美大都会“真心关爱癌症无忧保障计划”和友邦“康爱防癌险”比较为例:险种类型都为两全险+附加防癌险。前者通过电话直销,投保年龄为18至50岁,保障期限15年,观察期180天,身故退还所缴保费。后者通过代理人销售,投保年龄为0至45岁,保障期限至65岁,观察期90天,身故按已缴保费的106%给付。

此外,由于癌症根据严重程度不同,分为原位癌和恶性肿瘤。有的防癌险保障责任不包括原位癌;有的则将原位癌保障覆盖在内,国寿和信诚的防癌险都包含着原位癌的提前给付。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有提前给付,都以保额为限,也就是说,如果客户获得10%的原位癌提前给付,那么一旦原位癌转变为恶性肿瘤,客户只能获得保险金额90%的给付。

可见,不同公司的防癌险在保险责任以及观察期上大有不同,客户在选择具体险种上要多做比较。观察期的长短通常在30天至120天不等,对于客户而言,观察期自然越短越好。

各险种还可能有一些特别约定,如对住院给付、外科手术给付的限制等。对于客户而言,住院给付的天数越长越好,外科手术的给付限制次数越少越好。

业内专家指出,市场上健康险从保障范围和重点来看,住院医疗及住院补贴险保障最宽泛,重大疾病次之,防癌险、意外伤害医疗险等险种的保障范围则较窄。投保健康险的顺序应该是先保重疾,再防癌。防癌险着重防范癌症风险,如果经济宽裕,可在基本健康保障完善的基础上加投防癌险,加强重点保障力度。如果不想对健康险投入过多,也可以作为简单的健康保障准备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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